
農委會預告修正農會法,要指派人員進農會,遭質疑是中央把手伸進農會裡(圖為陳吉仲之前到農會了解紓困作業)。本報資料照片
農委會預告修正農會法,被質疑中央要安插人事進入農會,農委會主任委員陳吉仲表示,修農會法是讓選舉風氣改善,選出更好的人才;但是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則說,修法之後,等於全國性農會直接變成執政黨的囊中物,人民團體的自治權被剝奪了。
針對農會法修正,陳吉仲說,中華民國農會業務非常龐雜,包括裡面要跟國際有連結,農委會推動的重大政策,需要有更專業的理監事,因此外加三分之一專業理事,讓農會運作更穩健;農會走向正常穩健,可照顧更多農民,修法通過,依照相關程序送到行政院,希望月底能送交立法院。
當中,也提到農會賄選最重將處3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100萬元以上、1000萬元以下罰金,同時廢除當選資格。
蘇煥智表示,農會法修法之後,針對全國性農會的理事長與總幹事,「都是執政黨決定了」,沒收全國性農會的自治權,那未來全國性的人民團體都有危險了;政府有委託辦理事項,如果覺得農委有問題,你就不要委辦它就好了,因為鄉鎮公所本來就有農業局、農業課,而不是直接派人進農會,把人民團體整個官派,違反主權在民,人民團體的基本本質。
蘇煥智說,一般會有私法自治的概念,有關人民團體的事情,由人民團體自行決定,政府不能伸手到人民團體裡,不能侵入太深,人民的團體卻官派進入,「跟共產黨有什麼差別」,共產黨就是每家公司、每一個地方都可以派,且農會法修正過後,不論是誰執政都可派,民進黨這樣的做法,難道確定未來都是執政黨。
蘇煥智表示,至於提高賄選刑期3年到7年,且併科罰金100萬到1000萬,農會理事長、總幹事勉強還可以接受,但是,選個農會代表、農會理事,職位權力都很低,卻同樣要關也罰錢,違反法律的比例原則,這樣的刑罰,已經比做黑道、吸毒還重。